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鲁政发〔20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的工作,全面阐述了“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齐鲁大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